5月13日至5月17日,咸阳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培训班(民商审判第1期)在同济大学进行,咸阳市法院90名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了本期培训。本次培训由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
5月13日上午,培训班开班典礼在同济大学衷和楼隆重举行。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出席开班仪式。
蒋惠岭在致辞中介绍了同济大学的发展历程和法学院概况,并勉励学员们要有“同心同德同舟楫,济人济世济天下”的责任担当和家国情怀,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永强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是咸阳法院近年来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战大练兵活动的具体行动。全体法官要认真学习感悟同济大学“同舟共济、自强不息”的精神、“与祖国同行、以科教济世”的优良传统,立足岗位、自强不息、开拓创新,不断涵养浩然正气、铮铮骨气和奋斗底气,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要认真学习法理学与法律理论,夯实法理基础,及时更新理念思维,开阔工作思路,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树牢法律信仰,扼守住心中的道德准则,把法律信仰深深地植根于心灵,并且使它与时俱进,不断强化,做一名受人尊敬的法官,带动社会公众法律信仰的树立和法治精神的养成。
在开班典礼上,蒋惠岭代表同济大学法学院向培训班赠送了体现司法公正和文明审判的法槌,还向学员代表授予同济大学徽章。
为全面提升咸阳两级法院审判执行队伍的政治能力、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结合实战大练兵活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24年5月份起,分专业、分批次组织全市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赴同济大学进行学习培训。本次培训班为期五天,课程内容丰富,涵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官的法理学修养、数字社会的民事权利保护、民法典司法解释的理论分析与司法适用等多个方面。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的多位知名教授组成的师资团队为学员们带来了精彩的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