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范围:党政班子成员
地点:南校区学院202会议室
会议事项:
一、会议同意以学院派遣形式聘用人员一人在学院办公室管理辅助岗工作。该同志有较丰富的采编工作经验,熟悉办公室业务,思路清晰,表达流畅,比较适合岗位需求。
二、会议讨论依法治校年度工作报告初稿。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梳理了自2008年以来的建章立制历史沿革,按要求填报了依法治校年度工作报告表,后续准备梳理、整合、完善现行规章制度和流程并汇编成册。今后要求形成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
三、根据学院“十四五”规划要求、高端培训数字化建设和学历继续教育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需要,今年的课件制作计划包括:线上金课、普通课程、高端培训培训线上课程。会议讨论同意开展课件制作供应商遴选工作,提交采招办组织公开招投标。
四、学历教育中心于2023年3月对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信网)的在校生库中的在校生以及休学、保留学籍超过期限的异动生进行了清查。经核实,我院573人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会议同意向学信网提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超学制清查处理报告,做好短信群发告知和公示工作,按照规定处理学籍。
五、会议审议并同意修订《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六、会议同意学历教育学生五人申请退学、退费的请示。
七、会议同意学院“十四五”教材规划及选题立项,经费纳入2024年财务预算。
八、中物联合会的物流、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三个项目认证项目主要为证书类培训和高级班研修,三个项目授权费4万。认证项目考教分离,协会协助招生和师资采购,学院主要负责组织培训。现已完成对该协会的背景调查。会议同意开展三个项目资质申报工作,提交多管办审批。
九、会议同意制定《同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良学风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十、会议同意制定《同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十一、会议同意对《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同济继内〔2016〕19号)宣告失效,被宣告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学院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