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范围:党政班子成员
时间:2023年3月1日10:00
地点:南校区学院202会议室
会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二、会议同意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十八人申请退学、退费的请示。
三、会议同意学历教育中心教材更换流程。1.在填写教学任务单的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表,不需要单独提交教材委员会审核。2.建议提前半年更换教材。3.结合课程思政和教学内容更新来录制新的课件。按照意见进一步梳理流程,细化要求。
四、会议同意按照要求为学院非编工会会员缴纳会费。
五、会议同意修订《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工作应急预案》。调整学院培训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六、会议同意修订《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利用互联网招生宣传管理办法》。
七、会议同意修订《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招生材料及广告审核办法》。
八、会议同意修订《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办学项目管理规定》。1.补充学院非学历教育的公益性社会服务功能。2.与校外机构合作应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资质,审批合作协议。
九、会议同意修正《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退学退费管理规定》。第三条第1点修改为“未开课前,将于申请之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十、会议同意制定《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教师管理规定》。
十一、会议同意废止《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非学历教育校外合作方的管理规定》。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已全面终止与社会企业和办学机构的合作。该文件已不适用,即日起废止。
十二、会议通报依法治校标准(示范)学院申报工作,对照上位文件,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年度工作报告。
十三、会议同意以退休返聘方式聘用人员担任留学项目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