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及缴费。
1. 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组织。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
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全天24小时)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其中仅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专业接收同等学力报考。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时间由所选报考点公布(不晚于3月11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