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济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我校2024-2025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培养方式
脱产学习。按学年度培养,不接受跨学年度报名。
二、 申报过程
1、接受对象。国内(不含港澳台)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理论与专业知识基础及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副教授不超过45岁,讲师不超过40岁,5年以上高等学校任教经历。
2、接受导师及其研究课题名称。参考《同济大学2024-2025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导师计划汇总表》(附件一)。
3、申请及录取。
申请者提交如下材料:
(1)《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二),由选派学校人事部门签批、盖章,一式两份。
(2)《同济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健康检查表》(附件三),经三甲医院,或者派出学校校医院按要求体检后出具的结论。如使用体检医院体检表,则表中项目须包含我校要求的全部体检项。
(3)《健康告知声明书》(见附件四),请如实填写,本人签名及填写日期。
(4)三项代表性成果简述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2024年6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寄至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7号同济大学第一教学楼附楼102室梁老师。(注:发快递后联系确认,建议使用顺丰速递)。
录取通知书: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7月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注意事项等。
三、 收费标准
培养费:2万元/学年。
住宿费:不提供住宿,不收取住宿费。
四、 特别说明
以上为同济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申报办法,对于其它类型国内访问学者申报,特别说明:
(1)省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申请同济大学访问学者,参考以上办法。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申请同济大学访问学者,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http://cce.whu.edu.cn/)相关通知执行。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按照组织部等部门相关通知执行。
五、联系方式
(1)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梁老师021-65980058
(2)申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访问学者,请直接联系学院,联系人:耿老师 021-65988377 geng_li@tongji.edu.cn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同济大学科研管理部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