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第三十条、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济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倪闪光等112人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6日。
学生本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联系电话:021-56333696转81050分机
邮箱:97810@tongji.edu.cn
附件: 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